别人上班我逍遥,聪明反被聪明误!| 青法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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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表需每日巡店打卡
但总有人想投机取巧
维维公司数据监测
发现小新打卡数据异常
20多家门店,20多部打卡手机
几乎每一家门店
打卡手机型号各不相同
极有可能
委托他人“作弊打卡”
案情回放
小新是维维公司的一名销售代表,其日常工作内容包含每日巡店这一项。
2021年6月,维维公司发现小新在过去半年内有多次打卡异常现象,为此展开调查。经过走访调查,公司发现小新在2021年1月至4月期间,使用了20多种不同型号的手机登录打卡系统,每家门店所对应的登录手机型号都不同,但同一家门店在此期间内又是使用同一型号的手机登录的,且部分门店的打卡签到记录时间存在重合现象。公司对上述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公证。
2021年5月以后,小新所负责门店的巡店打卡情况又恢复了正常。所登录的手机型号均为同一型号。
2021年6月,维维公司向小新出具了解除通知,以小新利用考勤系统漏洞,作弊打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小新为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维维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起诉至法院。
维维公司诉称
为了有效管理,公司要求销售代表每日巡店,并设置了独立于员工出勤打卡的巡店打卡考勤制度,即需销售代表本人在抵达门店时登录打卡,若没有完成拜访达成率,将扣减考核奖金。小新大量作弊打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作为劳动者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基本职业道德。因此,维维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合理合法。
小新辩称
第一,维维公司上述主张的证据不足,公司的打卡系统由其合作公司开发、管理和控制,无法排除其在导出数据时存在修改、删除的情况。如果小新确实自2021年1月起就存在虚假打卡的情况,维维公司肯定早就提醒、督促小新予以改正,或者对小新采取惩处措施,但维维公司在长达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均正常发放小新工资,说明小新并不存在所谓作弊打卡的情况。第二,因公司的打卡系统经常会发生闪退故障,故有时小新到店签到会同时按下“离店”键之后再开始巡店,打卡和离店的时间差并不能体现小新是否实际巡店。第三,公司并未规定必须使用本人手机打卡,在抵达门店时存在因手机信号不好、没电等,借用他人手机打卡的特殊情况。综上,小新对公司提出的打卡异常情况给予了合理解释,维维公司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小新相应赔偿金。
法院认为
根据维维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公司明确规定了:伪造数据或材料,提供不实信息者(包括伪造考勤记录),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亦明确约定了:如果小新存在严重违反维维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维维公司造成公司形象、声誉或利益损害的……维维公司可以随时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
维维公司以小新存在虚假打卡行为为由,与小新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维维公司提供的公证书,小新在2021年1月至4月期间共使用20多种不同型号的手机登录打卡系统,基本上,不同门店所对应的登录手机型号不同,同一门店登录拜访的手机型号相同。对此情况,小新解释系有时到店碰到手机信号不好或没电的情况,故借用别人的手机进行登录打卡。但该解释又与2021年5月以后,所有门店登录拜访的手机型号均相同这一情况相悖。对于上述矛盾行为,小新未作出合理解释。小新主张其对公证书资料及数据本身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该数据存在修改、删除、增加的可能性,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而维维公司已提供第三方公司的《证明》佐证数据真实性,故法院对小新的主张不予采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据此,维维公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小新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对维维公司要求不支付小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有相应劳动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敬业”是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核心内涵之一,其中“诚信劳动”是劳动者爱岗敬业的重要体现,这要求劳动者能准时到岗出勤并诚实提供劳动,切忌在工作过程中抱着侥幸心理,钻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漏洞”。点滴违纪行为的日积月累可能会对劳动者的职业前景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故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勿以恶小而为之”,避免临到头“自吞苦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用工管理机制,避免因制度不完善或监管疏漏而埋下用工隐患。
职场中,经常出现无法准点出勤的员工为了全勤记录而选择找人“代打卡”的情况,但本质上而言,“代打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亦有违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千万不要以为“代打卡”只是一件小事,员工如果频繁虚假打卡可能会触犯用人单位处的规章制度规定而构成严重违纪,一旦用人单位据此启动开除程序,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离职补偿的。
(文中所涉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 | 王张蕾
主审法官 | 姚迪骁
编辑 | 崔缤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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